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31号令及《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请尚未报送年度报告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尽快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
报送方式:
1.请尽快将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江苏省气象局法规处。
2.各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内提交年度报告。逾期不提交的将影响资质延续和升级。
3.尚未加入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微信群的单位可联系省局法规处加入。
报送要求:各单位请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报材料,年度报告还应包括所属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情况。
附件:2018年度报告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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